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理的通告,滁州解封通告

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理的通告,滁州解封通告

fxdx 2025-04-12 科普 79 次浏览 0个评论

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,滁州市在科学精准防控的基础上,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自即日起解除部分区域的封控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解除封控区域

  1. 琅琊区:解除对琅琊区部分小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7777788888管家婆澳
  2. 南谯区:解除对南谯区部分街道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3. 天长市:解除对天长市部分乡镇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4. 明光市:解除对明光市部分社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5. 来安县:解除来安县部分村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6. 全椒县:解除全椒县部分小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7. 定远县:解除定远县部分街道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8. 凤阳县:解除凤阳县部分社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
解除封控后的管理措施

  1. 严格出入管理:解除封控区域的居民在出入小区、村、社区时,仍需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,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。
  2. 加强健康监测:居民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和接触史。
  3. 限制聚集活动:在解除封控区域内,继续限制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。
  4. 保持社交距离:在公共场所,居民应保持社交距离,避免拥挤,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疫规定。
  5. 做好个人防护:居民应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,减少不必要的外出。

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

  1.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: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环境消毒、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。
  2.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:对外来人员,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滁人员,要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。
  3. 做好疫苗接种工作: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提高人群免疫屏障。
  4. 加强宣传教育: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,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。

其他事项

  1. 遵守法律法规:居民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,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  2. 关注官方信息:居民应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社会秩序。
  3. 保持良好心态:在疫情防控期间,居民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,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,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
结束语

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理的通告,滁州解封通告

解除封控管理是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标志,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,全市上下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让我们携手同行,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和安全。

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12月18日


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变化,滁州市在科学精准防控的基础上,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自即日起解除部分区域的封控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解除封控区域

  1. 琅琊区:解除对琅琊区部分小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2. 南谯区:解除对南谯区部分街道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3. 天长市:解除对天长市部分乡镇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4. 明光市:解除对明光市部分社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5. 来安县:解除来安县部分村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6. 全椒县:解除全椒县部分小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7. 定远县:解除定远县部分街道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  8. 凤阳县:解除凤阳县部分社区的封控管理,具体名单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。

解除封控后的管理措施

  1. 严格出入管理:解除封控区域的居民在出入小区、村、社区时,仍需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,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。
  2. 加强健康监测:居民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和接触史。
  3. 限制聚集活动:在解除封控区域内,继续限制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。
  4. 保持社交距离:在公共场所,居民应保持社交距离,避免拥挤,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疫规定。
  5. 做好个人防护:居民应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,减少不必要的外出。

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

  1.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: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环境消毒、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。
  2.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:对外来人员,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滁人员,要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。
  3. 做好疫苗接种工作: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提高人群免疫屏障。
  4. 加强宣传教育: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,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。

其他事项

  1. 遵守法律法规:居民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,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  2. 关注官方信息:居民应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社会秩序。
  3. 保持良好心态:在疫情防控期间,居民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,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,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
结束语

解除封控管理是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标志,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,全市上下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让我们携手同行,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和安全。

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1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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